数学系各年级同学: 为严明校风校纪,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增强我系学生的凝聚力和团结向上的作风,活跃学习氛围,丰富学习生活,培养学生积极、主动、上进,乐于奉献的精神,特拟定本通知。 具体要求如下: 1、要求每位同学每学期至少参加五次集体活动,少于五次集体活动的同学综合行为考评不得为甲,取消任何评优评奖资格。 2、凡在集体活动中做出卓越贡献,表现积极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,在一切评奖评优推优活动中均给予优先考虑。 3、集体活动开始前会在数学系网站、公告栏上提前通知; 4、每次集体活动会通过签到、拍照等方式来进行考核; 5、每次活动结束后会在数学系网站、公告栏中公示此次活动参与名单,接受监督。同时,每学期末会通报本学期每位同学参与集体活动情况。 6、针对考勤过程中,有弄虚作假者,将给予通报批评。 7、所有学生干部、学生党员、积极分子都必须主动参加集体活动,不得无故推脱,要发扬带头模范作用,带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 相关说明: 1、本通知所指的集体活动主要指院系组织,或是学校组织的要求院系为集体单位参加的重大活动。主要包括:学校田径运动会、院系运动会、本科生学术报告会、学术讲座、迎新晚会、毕业典礼、表彰会等。同时,由学生自发参加的代表院系的校级重大活动、其他学院举办的大型活动,经院系认可,也可以包含在本通知的集体活动中。 2、本通知要求适用于我系所有在籍本科学生(大四班级可适当放松),从发布之日起施行,其最终解释权归数学系团委、学办。 威斯尼斯人60555入口官网数学系 2012-10-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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