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学系2012年贫困生认定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2-09-03浏览次数:1775

根据《威斯尼斯人60555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2012-2013学年数学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:

9.3-9.9

2012级新生:

请在学工系统中按要求完成贫困生申请,并同时提供如下材料:

1)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(需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章

2)《威斯尼斯人60555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)

31000字以上的家庭经济状况描述(主要涉及家庭人员基本情况,收入构成,主要支出,贫困原因等)

以上材料请在99号晚24:00交至梅九办公室或者办公室留言箱。

 

200920102011级老生:

1、对于11-12学年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,需重新认定,请再次如实提交以下材料:

1)《威斯尼斯人60555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)

21000字以上的家庭经济状况描述(主要涉及家庭人员基本情况,收入构成,主要支出,贫困原因等)

以上材料请在99号晚24:00交至梅九办公室或者办公室留言箱。

2、对于未申请过贫困生的同学,请在学工系统中按要求申请,并同时提供如下材料:

1)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(需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章

2)《威斯尼斯人60555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)

31000字以上的家庭经济状况描述(主要涉及家庭人员基本情况,收入构成,主要支出,贫困原因等)

以上材料请在99号晚24:00交至梅九办公室或者办公室留言箱。

 

9.10根据申请情况,组织各班级班委会对申请学生进行讨论和认定

9.10-9.14根据班级讨论情况,院系进行审核,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5天。

9.15将最终贫困生名单报学生处审核

 

请各位同学认真、理性对待,结合自身家庭情况,实事求是,按需申请。院系会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如实考虑所有同学的申请。鉴于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只在每学年开学初进行,请各位同学及时按要求完成申请,过期不侯。

 

数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12-9-3

 

注:如有任何疑问,请直接联系自己的辅导员,或者张涌老师:13851434271

附件:威斯尼斯人60555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(内附有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、《威斯尼斯人60555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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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附件:
1. 威斯尼斯人60555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